绍兴市佛教协会发布《关于做好冬春季节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》
发布时间:2021-01-30
1月28日,为坚决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与各项举措,认真做好绍兴市佛教领域的疫情防控和各项安全防范工作,确保僧人和信众身体健康,绍兴市佛教协会发布《关于做好冬春季节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》,全文如下:
各区、县(市)佛教协会,绍兴市直属各寺庵:
当前,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仍处于高发态势,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存在。入冬以来,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,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,随着新春佳节的临近,人流、车流、物流出现高峰,增加了疫情传播风险,冬春季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。
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及浙江省省委、浙江省政府,绍兴市市委、绍兴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与各项举措,认真落实浙江省民宗委、省佛教协会有关精神,认真做好绍兴市佛教领域的疫情防控和各项安全防范工作,确保僧人和信众身体健康,维护社会公共安全,特通知如下 :
一、克服麻痹思想,重视抗疫工作
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,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形势保持高度警惕,密切关注上级有关通知和官方公布的疫情动态,主动了解疫情防控相关信息,自觉做到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,确保佛教场所防控工作不麻痹、不松劲、不厌战。
二、加强防控风险意识,切实做好个人健康监测
如发现场所僧信中有出现发热、乏力、干咳、腹泻等不适症状时,应戴好口罩,及时护送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,于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党政宗教主管部门和上级佛协报告,并按有关要求落实管控措施。
三、严格执行防控要求,暂停活动场所的聚集性活动
春节前后,历来是广大信众最集中、最活跃的时段,当前严峻复杂的形势下,为了社会公共安全,活动场所执行暂停开放、暂停一切聚集性活动,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,限制人员流动,做好场所的消毒卫生工作,自2月1日起开始实行,何时恢复另行通知。
四、合理安排好寺院常住僧众的学修生活
疫情防控期间,寺院僧众要坚持以个人学习经论、诵经念佛、禅修等方式进行静修,不得外出,不得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佛教活动场所挂单参学;提倡就地过年,如特殊情况必须离开绍兴市,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地宗教主管部门和佛协申报,如实详细登记出行时间、目的地等信息,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,返回后严格执行属地疾控部门的管控要求,及时做好信息报备工作。
五、认真做好安全方面的防范工作
绍兴市各地佛协要及时排查处置好所在地场所的防控、消防、防盗等措施,切实消除隐患;帮助困难寺庵做好防控物资、生活物资的保障及食品安全工作。冬春季是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疾病的高发期,要坚持做到人物同防、多病共防,主动防范新冠肺炎疫情与其他传染病叠加的风险;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,养成“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勤通风、不聚集、一米线、用公筷(勺)”等良好卫生习惯。
绍兴市佛教协会
2021年1月28日